(1)資財供應者提供的各種資源既不指望返還,也不期望取得經濟利益上的回報;
(2)對外提供服務或商品不以營利或獲取某種營利等價物作為目的;
(3)不存在可以出售、轉讓、贖賣或壹日清算可以分享壹份剩余資財的明確的所有者利益。
非營利組織按照美國會計理論界公認的、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明確提出的標準,凡具備以下三個特征的,均應歸屬於政府單位與非營利組織,並應遵循有關的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