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銷售費用或管理費用。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稅費(銷項稅)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這個分錄被認為是銷售。
從會計和稅法的角度,它被認為是銷售行為。會計認為這些行為大多不符合常規會計中的收入確認標準,但從稅法角度看,與銷售行為類似,需要繳納增值稅,並對其相關收入進行計量,繳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