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移程序
持證人員工作單位轉移後,應當按照《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轉移手續。
辦理檔案移交手續
其中,辦理檔案轉移手續的人員應向原發證單位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作調動的有效證明(指調令、合同、協議等。)、繼續教育的相關證明和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轉移政策
各地轉網政策略有不同,實際轉網需要根據省份做好準備,這是全國的轉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