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從正面看:假設企業持續經營,投資者才能通過其現在的財務狀況與過去壹定時期的經營成果,預測其未來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據以作出投資決策。會計人員可在此基礎上選擇會計原則和方法。有了持續經營的假設才能對資產按歷史成本計價,折舊費用的分期提取才能正常進行,否則資產的評估、費用在受益期的分配,負債按期償還,以及所有者權益和經營成果將無法確認。
二、從反面看:如果很可能面臨破產清算,就說明不適用持續經營原則。壹旦會計人員有證據證明企業將要破產清算,持續經營的基本前提或假設便不再成立,企業的會計核算必須采用清算基礎。此時的企業如果裝修房屋之類的費用,就可能不適宜資本化,並且按照財稅規定比如房屋建築按照不短於20年計提折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