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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憑證丟失怎麽辦

問題壹:會計憑證遺失了壹本怎麽辦 丟失了壹本憑證,怎麽丟的,過程?將其形成壹個材料備查。對於丟失會計憑證,屬於違反會計法,會計法的執法主體是財政局,不是稅務局,稅務局不會對丟失憑證進行處罰。但是如果影響較大,造成不能正確核算應納稅額的,稅務部門會以此為依據認定為賬務不健全,對所得稅核定征收。增值稅采用專用票抵扣,只要妳銷售額準確,進項稅已經認證的可以扣除,沒認證的可以向銷貨方索要記賬聯復印件,以復印件認證抵扣。

這裏面有風險的,主要是報銷的,銀行的可以通過對賬單核對或要求銀行重打,發 票可以有銷售方提供復印件……

會計從業證不會被吊銷。這個歸財政局管理。

問題二:整本會計憑證丟失怎麽辦啊? 如果稅務局不查賬,那麽妳們算是安全的。如果稅務局查賬的話,就會很麻煩。(壹般情況下,稅務局很少查企業的賬的,除非妳們廠的業務不太正常被稅務局稽查科盯上了,或者是有辦理業務稅務局必須查賬的)

所以能補到的資料,盡量補吧。專用發票發票方面,萬壹稅務局查起來的話,不是還有抵扣聯麽,銀行單可以去銀行補,普通發票的話,盡量找回復印件,反正能補到的資料盡量補。金蝶裏頭也有電子版的帳可以備查。萬壹查起來的話,可以向稅務局說明情況,可能涉及罰款,但是也不很多,如果妳們和稅務局關系好,他們可能當沒看見。呵呵

問題三:會計憑證丟失怎麽辦? 交接人員的責任

交接工作完成後,移交人員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是在其經辦會計工作期間內發生的,應當對這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即便接替人員在交接時因疏忽沒有發現所接會計資料在真實性、完整性方面的問題,如事後發現仍應由原移交人員負責,原移交人員不應以會計資料已移交而推脫責任。

朋友,放心,會計法律會保護妳的,不要去擔心太多!

問題四:根據國家規定丟失會計憑證如何處理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壹)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壹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壹款所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壹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問題五:財務憑證丟失如何處理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壹)不依法設置會計賬簿的;

(二)私設會計賬簿的;

(三)未按照規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定的;

(四)以未經審核的會計憑證為依據登記會計賬簿或者登記會計賬簿不符合規定的;

(五)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

(六)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壹致的;

(七)未按照規定使用會計記錄文字或者記賬本位幣的;

(八)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

(九)未按照規定建立並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或者拒絕依法實施的監督或者不如實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

(十)任用會計人員不符合本法規定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之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人員有第壹款所列行為之壹,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有關法律對第壹款所列行為的處罰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問題六:會計憑證丟失了,怎麽辦 丟失了壹本憑證,怎麽丟的,過程?將其形成壹個材料備查。對於丟失會計憑證,屬於違反會計法,會計法的執法主體是財政局,不是稅務局,稅務局不會對丟失憑證進行處罰。但是如果影響較大,造成不能正確核算應納稅額的,稅務部門會以此為依據認定為賬務不健全,對所得稅核定征收。增值稅采用專用票抵扣,只要妳銷售額準確,進項稅已經認證的可以扣除,沒認證的可以向銷貨方索要記賬聯復印件,以復印件認證抵扣。

這裏面有風險的,主要是報銷的,銀行的可以通過對賬單核對或要求銀行重打,發 票可以有銷售方提供復印件……

會計從業證不會被吊銷。這個歸財政局管理。

問題七:如果記賬憑證丟失了怎麽辦 帳簿保管-法律責任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不能簡單套用《征管法》的相應條款進行定性處理追究法律責任,而是應在確定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原因、責任、性質基礎上,再進行定性處理追究法律責任。現就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如何定性處理追究法律責任及稽查對策進行探討。為此將納稅人丟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分為遺失、滅失、隱匿三種類型。遺失類型:賬簿及記賬憑證的遺失,通俗的說也可稱為丟失,是由於疏忽或不可抗力而失去或失掉賬簿及記賬憑證。從法律角度上應當認定是壹種非主觀故意的丟失行為,可以稱為“善意的丟失”。如賬簿及記賬憑證因被盜、失竊、洪災、地震、海嘯、火災等造成的遺失。《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的行為,稅務機關有權處罰。對未按照規定設置賬簿的行為,比較好理解。對未按照規定保管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又包括哪些呢?《征管法》同時規定,納稅人對賬簿及記賬憑證的保管責任包括按照規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以及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可見遺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並不是壹種“未按照規定保管”的行為,《征管法》沒有明確規定遺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應當處罰。按照法治的原則,即“法無明文規定不為過”,因而在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前提下,不能對遺失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追究法律責任。但同為遺失,發票和稅務登記證件的遺失,就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發票管理辦法》規定,丟失發票和發票存根聯屬於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可給予處罰。《征管法實施細則》規定,遺失稅務登記證件的,應報告主管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但也沒有相應的處罰規定。滅失類型:賬簿及記賬憑證的滅失,還包括擅自損毀、擅自銷毀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滅失就是使賬簿及記賬憑證不存在或使其消失,擅自損毀就是違反有關規定自行損壞或破壞賬簿及記賬憑證,擅自銷毀就是違反賬簿及記賬憑證的保管規定故意、自行毀掉或燒掉、毀滅賬簿及記賬憑證。滅失、擅自損毀、擅自銷毀賬簿及記賬憑證等行為,屬於《征管法》規定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的行為,從法律角度上應當認定是壹種主觀故意的丟失行為,可以稱為“惡意的丟失”。對此種丟失行為,《會計法》和《征管法》同時規定了應追究法律責任。《會計法》規定,賬簿及記賬憑證的滅失,由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並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征管法》規定,擅自銷毀賬簿及記賬憑證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並且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在檢查期間,納稅人銷毀有關資料的,屬於逃避、拒絕稅務機關檢查的行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壹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認定為偷稅,除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外,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匿類型:賬簿及記賬憑證的隱匿,是指納稅人為了某種目的,編造各種理由,故意將應當保存的賬簿及記賬憑證轉移、隱藏起來,躲避稅務機關的檢查。此種行為與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行為還是有區別的。隱匿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從法律角度上應當認定是壹種主觀故意的丟失行為,也可以稱為“惡意的丟失”。對此種丟失行為,《征管法》規定了應追究法律責任。《征管法》規定,在稅務機關檢查時,納稅人隱匿賬簿及記賬憑證的行為,屬於逃避、拒絕稅務機關檢查......>>

問題八:原始憑證丟失怎麽辦? 這些處理方式都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 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和登記賬簿的依據,是玉要的會計核算資料如果外來的原始憑證不慎丟失,應到原開出單位重新開具或索取蓋有原開出單位公章的證 明,並註明所丟 失憑證的號碼、 金額和內容,經 會計主管和村 負責人才比準,Ilj 經辦人簽字蓋 章後,刁’能代替 原始憑證記賬 如果丟失後確 實無法取得證 明的,如火車 票、飛機票等 原始憑證.經 辦人須寫出詳 細情況,由會 計主管人員和 村負責人批準 後代作原始憑 證記賬、@邱立霞$山東省沂水縣許家湖經管站!276402 近日,筆者對村級賬務進行審計時發現,壹些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不慎丟失後,有的以白條的形式放在現金保管員的庫存中不處理帳務,有的則是用張白紙寫明丟失原因後便代替原始憑證記賬。這些處理方式都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原始憑證是填制記賬憑證和登記賬簿的依據,是重要的會計核算資料。

問題九:會計做帳把原始憑證弄丟了,怎麽辦? 會計做帳把原始憑證弄丟了,怎麽辦: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當取得原開出單位蓋有公章的證明,並註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和內容等,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後,才能代作原始憑證。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常憑證,如果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由經辦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和單位領導人批準後,代作原始憑證。

3、自制原始憑證丟失可至相關部門再打印壹份。

原始憑證:

原始憑證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記錄或證明經濟業務的發生或完成情況的文字憑據。

原始憑證不僅能用來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還可以明確經濟責任,是進行會計核算工作的原始資料和重要依據,是會計資料中最具有法律效力的壹種文件。工作令號、購銷合同、購料申請單等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情況的各種單證不能作為原始憑證並據以記賬。

問題十:我壹不小心把會計憑證弄丟了該怎麽辦 直接補入帳就可以了,付款憑證影響的只是妳的銀行帳面與對帳單不壹致,不會影響稅務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