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是什麽?
根據其主體定義:會計主體是會計人員服務的特定單位或組織,是會計人員進行會計核算時采取的立場以及在空間範圍上的界定。企業作為壹個會計主體,應當對其實際發生的經濟活動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獨立地記錄和核算企業本身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會計主體分為哪幾類?
1、會計主體是具有能動認識和改造會計客體能力的會計工作人員。
2、能夠獨立地進行會計核算的經濟實體(如企業等)。
3、會計工作為之服務的單位。
4、指具有獨立資金和經營業務,能夠獨立核算的單位。
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的關系
在會計基本假設中,會計主體不同於法律主體。壹般而言,法律主體壹定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律主體。會計主體大於法律主體。會計主體可以是壹個企業,也可以由若幹個企業構成的集團公司;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實體。法律主體是指活躍在法律之中,享有權利、負有義務和承擔責任的自然人。
可通過以下例子區分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
例子壹:在企業集團下的母公司與子公司,集團下屬各企業在母公司的統壹領導下開展經營活動,母公司與子公司是不同的法律主體也分別是會計主體,但為了能夠全面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就需要將這個企業集團作為壹個會計主體,編制合並會計報表,這時的企業集團是會計主體但不是法律主體。
例子二:生產車間、管理部門與銷售部門等也可以作為會計主體來反映其財務狀況,但它們並不是法律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