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
紀委怎樣查帳:
1、順查法:是根據會計業務處理的先後程序進行檢查的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憑證的發生時序逐壹進行檢查。首先以原始憑證為依據,核對並檢查記帳憑證,根據記帳憑證核對檢查日記賬、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最後以賬簿來核對會計報表。檢查程序為憑證→賬簿→報表。壹般在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賬實不符的單位,可以通過此種方法,將問題壹點點查出來。但是,采用順查法必須對每張憑證、每本賬簿都逐壹審查,費時費力,難以抓住重點。只能適用於業務量少的小型企事業和行政單位。
2、逆查法。是指按會計業務處理程序的相反方向檢查的壹種方法。它是從檢查會計報表開始,對可疑賬項和重要項目逐項核對總分類帳、明細分類帳和日記賬,並有目的地審查記帳憑證和原始憑證,找出問題的原因和結果。這種方法簡捷省力,易於盡快發現問題,適用於已掌握壹定問題線索的或業務量大的單位的查賬,對查賬人員的個人經驗要求更高。
3、詳查法。是指查賬人員對查賬期間的全部憑證、帳薄、報表及其他經濟活動進行全面審查。詳查法既要對憑證、賬簿、報表審查,又要審查有關的經濟資料(營業執照、合同協議等)並加以分析。
4、抽查法。是指查賬人員在查賬期間從全部憑證、賬簿、報表等有關資料中,抽取部分項目進行審查並據以推斷全體情況的壹種審查方法。由於查賬人員在查賬之前,對被審查單位會計的薄弱環節並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