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授予人事部、財政部統壹印制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用人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擇優選拔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
會計職業技術資格是指擔任會計專業職務的資格。根據財政部、人事部1992年3月發布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相關補充規定,會計師、助理會計師、會計員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以考代評。總結考試的有關規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