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除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有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業高中和技工學校)及以上學歷。
三、本通知所稱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4.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按照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報名地報名;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省居民,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在內地報名。
有工作單位的,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登記;在校學生,在入學地報名;凡報名參加考試的,在報名地點參加考試。
5.審查報考人員報考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件(港澳臺省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