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開業的時候需要進行稅務的有關登記呢!
壹、稅務登記。
納稅人按規定填寫完《稅務登記表》後,將表格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登記受理環節,並附送下列資料:
1、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及復印件(不含個體工商戶);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它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及復印件;
3、主管國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二、稅款核定。
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並填報《定期定額自行申報(申請變更)納稅定額表》。
三、發票領購。
納稅人申請領購普通發票時,必須提供下列資料、證件: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發票領購簿》;
3、經辦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其身份的證件);
5、發票專用章。
四、納稅申報及稅款征收。
納稅人選擇銀行網點申報的,應到指定銀行網點進行申報,銀行網點根據納稅人的申報情況通過網絡向稅務機關核實有關數據後進行扣稅處理。
個體戶在不能經營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停業;在規定的期限內也可以復業或者提前復業
停業、復業的辦理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繳納稅款的個體工商戶,在營業執照核準的經營期限內停業時,應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停業復業(提前復業)報告》並提交下列資料:
1、停業申請;
2、主管稅務機關原發放的稅務登記證件、未使用完的發票等;
3、主管國稅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
納稅人按期或提前復業的,填寫《停業復業(提前復業)報告》,經稅務機關核準後,納稅人領回或啟用稅務登記證件和封存的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等,按正常營業納稅人管理。提前復業的,按提前復業的日期作為復業日期。
另外:註銷登記2017個體戶及企業辦稅流程
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它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或遷出主管稅務機關管轄地的,在辦理工商登記註銷前或終止日起十五日內或遷出前,納稅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被其他機關予以撤銷登記的。
應當自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被撤銷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註銷稅務登記,領取並填寫《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
親愛的個體戶們,不管妳是辦理稅務登記,還是個體戶註銷登記,這篇文章送給妳,希望能夠幫助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