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納人員的基本條件和素質有哪些要求?
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出納人員要有較高的政策水平,隨時學習、了解、掌握財經法規和制度,提高政策水平;作為專職出納人員,不但要具備處理壹般會計事項的財會專業基本知識,還要具備較高的處理出納事項的出納專業知識水平和較強的數字運算能力,不斷提高業務技能;出納人員要有嚴謹細致的工作作風;要增強自身的保安意識,把保護自身分管的公***財產物資的安全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來完成;出納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中規定,會計人員的職業道德主要包括:敬業愛崗、熟悉法規、依法辦事、客觀公正、搞好服務、保守秘密六個方面。
2. 出納人員的職責有哪些?主要負責哪些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等財會法規,出納人員具有以下職責: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 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 審核有關原始憑證,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收、付款 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隨時查詢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保證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的安全與完整;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匯、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但出納人員不得負責登記除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以外的任何賬簿。
出納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貨幣資金核算、往來結算、工資核算等三方面的內容。貨幣資金核算包括:辦理現金收付;辦理銀行結算,規範使用支票;登記日記賬,保證日清月結;保管庫存現金和有價證券;復核收人憑證,辦理銷售核算;保管有關印章。往來結算包括:建立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來款項,防止壞賬損失。工資核算包括:執行工資計劃,監督工資使用;核算工資單據,發放工資獎金。
3. 出納人員與會計人員在工作中有哪些聯系?如何協作?
會計與出納之間是分工與協作的關系,主要表現為:作為記賬憑據的會計憑證必須在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按照壹定的順序傳遞。它們相互利用對方的核算資料,***同完成會計核算任務,缺壹不可。同時,他們之間互相牽制。出納的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與總賬會計的現金和銀行存款總分類賬,總分類賬與其所屬的明細分類賬,明細分類賬中的有價證券賬與出納賬中相應的有價證券賬,均有金額上的等量關系。這樣出納、明細賬會計、總賬會計之間必須相互核對賬目以保持壹致。會計工作必須實行錢賬分管,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和會計檔案保管,不得負責收人、費用、債權債務等賬目的登記工作。總賬會計和明細賬會計則不得管錢管物。
4. 現金日記賬的設置、登記要求和依據是什麽?
企業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壹般為三欄式賬頁格式(如果收、付款憑證數量較多時,也可以采用多欄式),由出納人員根據現金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人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余數,並將結余數與實際庫存數核對,做到隨時發生隨時登記,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有外幣現金的企業,應當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5. 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設置、登記要求和依據是什麽?
企業應按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壹般為三欄式賬頁格式(如果收、付款憑證數量較多時,也可以采用多欄式),由出納人員根據銀行存款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壹次。月度終了,企業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則必須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並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有外幣現金的企業,應當分別人民幣和各種外幣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6.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如何結賬?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每日結出余額。
結賬前,必須將本期內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全部登記人賬。
結賬時,應當結出每個賬戶的期末余額。需要結出當月發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註明“本月余額”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
需要結出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應當在摘要欄內註明“本年累計”字樣,並在下面通欄劃單紅線;12月末的“本年累計”就是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下面應當通欄劃雙紅線。
年度終了結賬時,結出全年發生額和年末余額。年度終了,要把余額結轉到下壹個會計年度,並在摘要欄註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壹個會計年度新建有關會計賬簿的第壹行余額欄內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並在摘要欄註明“上年結轉”字樣。
7. 國家對現金的使用和管理有哪些規定?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現金的使用範圍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
(2)個人的勞務報酬。包括如設計費、裝潢費、安裝費、制圖費、化驗費、測試費、法律服務費、技術服務費、代辦服務費及其他勞務費用等。
(3)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包括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給個人的各種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獎金。
(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如退休金、撫恤金、學生助學金、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費等。
(5)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例
如,金銀、工藝品、廢舊物資等的價款。
(6)單位預借給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7)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按規定結算起點為1000元,超過結算起點的,應實行銀行轉賬結算。
(8)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例如,因采購地點不確定、交通不便、搶險救災以及其他特殊情況,辦理轉賬結算不夠方便,必須使用現金的支出。對於這類支出,開戶單位應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由本單位財會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開戶銀行審查批準後,予以支付現金。
凡不屬於國家現金結算範圍的支出,壹律不準使用現金結算,而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8. 在銀行可以開設哪些存款賬戶?如何開設?各有哪些規定?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壹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
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付,只能通過本賬戶辦理。下列存款人可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企業法人;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實行財政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外國駐華機構;社會團體;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外國常設機構;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存款人應持下列文件之壹,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中央或地方編制委員會、人事、民政等部門的批文;軍隊軍以上、武警總隊財會部門的開戶證明;駐地有關部門對外的常設機構的批文;承包雙方簽訂的承包協議;個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開戶程序為: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並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核發的開戶許可證開立賬戶。
壹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借款轉存、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壹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此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 存,但不能辦理現金支付。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銀行取得借款 的單位和個人可以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必須向開戶行出具借 款合同或借款借據;與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不在同壹地點的附屬非獨立核算單位開立壹般存款賬戶,必須向開戶行出具基本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同意開戶的證明。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存款人可以通過此賬戶辦理轉賬結算和根據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外地臨時機構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時,應當出具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臨時執照或者出具當地有關部門同意設立外來臨時機構的批件。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賬戶。特定用途的資金包括: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其他特定用途、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存款人申請開立時應出具經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的文件或國家有關文件的規定。
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第二十壹條的規定:存款人申請開立壹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專用存款賬戶,應填制開戶申請書,提供本辦法規定的證明文件,送交蓋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鑒卡片,經銀行審核同意後開立賬戶。
9. 單位的庫存現金的限額最多少?日常工作中有哪些業務可以支付現金?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企業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核定限額的依據壹般是企業3-5天的正常零星開支量。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企業可以根據情況適當放寬,但最高不超過15天。對開戶單位超出核定的庫存限額留存現金的,開戶銀行可根據情節的輕重處以罰款。
根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的規定,日常工作中,可支付現金的業務主要有:
(1)支付職工工資、各種工資性津貼;支付個人的勞務報酬;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支付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現金支出。
(2)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時支付的現金。
(3)單位預借給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10.什麽用途可以到銀行提取現金?如何提現?
各單位需要用現金發放工資或其庫存現金小於庫存限額時,除了按規定可用非業務性現金收人補充以及國家規定可以坐支外,均可以按規定從銀行提取現金。
提取現金的程序為:出納員先認真填寫好現金支票,由各單位取款人持現金支票到銀行取款。銀行經辦出納人員對支票進行審核,辦理規定的付款手續。手續齊備後呼叫領取單位名稱,並詢問取款數量,核對無誤後銀行經辦人員即照支票付款。各單位用現金支票提取現金,應根據支票存根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借記“現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11.現金長款和短款如何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每日終了結算現金收支、財產清查等發現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余,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屬於現金短缺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現金”科目;屬於現金溢余,按實際溢余的金額,借記“現金”科目,貸記“待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待查明原因後做如下處理:
如為現金短缺,屬於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現金短缺款(XX個人)”或“現金”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屬於應由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借記“其他應收款——應收保險賠款”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屬於無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據管理權限,經批準後處理,借記“管理費用——現金短缺”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
如為現金溢余,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應付現金溢余”(XX個人或單位)科目;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現金溢余,經批準後,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貸記“營業外收人——現金溢余”科目。
12.什麽時間進行銀行對賬?對賬單如何取得?如何對賬?對賬出現不符如何處理?
企業應定期(至少每月壹次)將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
銀行對賬單是銀行記錄企業在銀行存取款的明細賬的復寫聯,由銀行定期送交企業進行賬目核對。壹張銀行對賬單,經管人應在三日內核對完畢,每月編制壹次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會計主管人員每月至少檢查壹次,並寫出書面檢查意見。
在同銀行核對賬目之前,應先詳細檢查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的正確性和完整性,再根據銀行送來的對賬單逐筆核對。
但是,即使銀行對賬單上的存款余額與本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上的存款余額都沒有錯誤,也可能會出現不壹致的情況,這是由於發生未達賬項造成的。所謂“未達賬項”是指由於雙方記賬時間不壹致而發生的壹方已人賬,另壹方尚未人賬的會計事項。 如發現有未達賬項,應據以編制未達賬項調節表,以便檢查雙方的賬面余額。調節以後的賬面余額如果相等,表示雙方所記賬目正確,否則,說明記賬有錯誤,應及時查明原因予以更正。此外,還應註意的是,調節賬面余額並不是要更改賬簿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