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五險壹金-起征點-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
新個稅法將於10月65438+2009+1日生效,最新起征點和稅率將於10月65438+2018日生效。
根據新個稅法規定,2018 10 10月1至2018 12 2月31,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以每月收入額減除5000元後的余額和專項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擴展數據:
新個稅法進壹步調整和優化了個人所得稅的部分稅率。改革後,工資收入為綜合所得,適用稅率保持在3%~45%的七級超額累進稅率不變,但對各稅率的稅率區間進行了調整優化,擴大了3%、10%、20%三個低稅率區間,縮小了25%的稅率區間。
根據新個稅法,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費用。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