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繼續教育對象
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簡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在廣西區內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人員)。
二、繼續教育內容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每人每年教育培訓考試總學時不低於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低於60學時。公需科目的有關要求按照《關於做好2020年度全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57號)等相關規定執行,並由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實施和解釋。專業科目由自治區財政廳負責實施,具體包括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
三、繼續教育方式
會計人員可選擇網絡繼續教育學習、面授繼續教育學習以及其他學習方式完成2020年度繼續教育。
(二)面授繼續教育學習。選擇參加面授繼續教育學習方式的會計人員,可參加當地財政部門組織、管理的面授培訓班。具體組織面授學習的繼續教育機構應根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學習前後的備案登記工作,並嚴格管理教學,自覺接受監督。
(三)其他方式。會計人員可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選擇其他方式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可選擇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會計類專業會議;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或在有國內統壹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參加註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等繼續教育培訓;或繼續教育主管部門認可的其他形式。
四、學分計量要求
參加上述其他學習方式的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壹)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壹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二)參加會計類專業會議,每天折算為10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學位)教育,通過當年度壹門學習課程考試或考核的,折算為90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行業組織(團體)的會計類研究課題,課題結項的,每項研究課題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項研究課題的課題主持人折算為90學分,其他參與人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五)獨立在有國內統壹刊號(CN)的經濟、管理類報刊上發表會計類論文的,每篇論文折算為30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的,每篇論文的第壹作者折算為3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10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會計類書籍的,每本會計類書籍折算為90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會計類書籍的第壹作者折算為90學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為60學分。
五、繼續教育的組織管理
(壹)2020年度全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按照“統壹部署、分級實施、屬地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各級財政部門要認真組織、管理本地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認真做好繼續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二)各單位應當保障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對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的種類、內容、時間和考試考核結果等情況進行記錄,並在學習結束後及時將有關情況報送單位所在地財政會計管理機構。
(三)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機構、有關單位如有違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的行為,財政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對拒不改正的不確認其繼續教育學習培訓結果。
六、繼續教育學分登記
(壹)按照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8〕10號)有關要求,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會計專業科目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等同於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專業科目繼續教育的學時。取得的學分均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年度。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當自取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的次年開始參加繼續教育,並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規定學分。會計人員由於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無法在當年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提供合理證明,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審核確認後,其沒有取得的繼續教育學分可以順延至下壹年度取得。采取其他形式完成本年度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也要在2020年繼續教育年度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到所在地財政會計管理機構辦理繼續教育學分登記,不能跨年進行繼續教育學分確認登記。
(二)根據2020年度廣西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需要,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已開通2020年度廣西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功能,參加2020年度廣西會計人員網絡繼續教育學習的人員,須先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專欄—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沒有登錄過系統且註冊賬號的先進行註冊,然後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和密碼,完成信息采集的填報提交後可報名網絡繼續教育學習。
以前年度已完成信息采集填報提交的,不需要再次填報提交。信息采集填報提交後即可辦理網絡繼續教育學習等會計管理業務。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管理業務前如果需要更改信息采集的內容,點擊“需要修改信息表”按鈕,更新完成點擊提交後,即可進行網絡繼續教育學習等會計管理業務。
1.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專欄—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和密碼,完成信息采集的填報提交後可報名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後,可憑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所屬會計管理機構辦理202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記(為體現節約原則,上述人員不需領取廣西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
2.持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但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專欄—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和密碼,完成信息采集的填報提交後可報名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後,到各級財政會計管理機構取得廣西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對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情況進行登記。
3.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網絡學習和進行學分登記前,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會計管理專欄—會計管理業務辦理入口,輸入個人身份證號碼和密碼,完成信息采集的填報提交後可報名網絡繼續教育學習。完成學習取得規定學分後,到各級財政會計管理機構取得廣西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簿進行登記。?
七、其他事項
(壹)全區各級財政會計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情況的監督與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認真、熱情為本轄區範圍內的會計人員辦理繼續教育學分登記。應嚴格審核繼續教育面授培訓的師資、課時及培訓經費等,加強繼續教育面授培訓的組織和管理。
(二)具體組織面授培訓的繼續教育機構,應在培訓前聯系當地財政部門做好備案工作,通過備案審核後認真組織繼續教育面授培訓,在培訓結束後及時做好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分登記的辦理工作。
(三)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會計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
(四)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應當作為聘任會計專業技術職務或者申報評定上壹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重要條件。
(五)取得正、副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應加強繼續教育的學習,不斷提升自身的專業素養和綜合水平,在會計行業內發揮引領作用。
(六)為了方便廣西會計人員,辦理廣西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習登記可通過郵寄方式領取,可通過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查詢與中國郵政預約上門辦理郵寄的有關事宜。
(七)會計管理業務常見問題解答和我區各級財政會計管理機構的聯系方式已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會計管理專欄予以公布,建議我區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管理業務時及時關註,仔細閱讀,順利完成各項業務的辦理。各級財政會計管理機構按要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2020年廣西柳州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登錄入口: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