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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職稱考試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問題解答

1.問:我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沒有辦下來。可以報名考試嗎?

答:不能,根據國考辦的規定,報考人員在辦理報名手續時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並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問:對報名參加考試的人的學歷有什麽要求?

答案:(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學歷。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者,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並且必須具備壹定的會計工作年限,如:大專學歷,會計工作滿五年;本科學歷,會計工作四年等等。

3.問:註冊年份指的是哪壹年?

?答:報名年份壹般為考試年份的前壹年,計算年限截止日期為65438+當年2月31。2008年考試的報名年份是2007年。

4.問:通過全國統考,取得經濟學、統計學、審計學中級資格的人員如何報名參加中級考試?

答:要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工作年限沒有要求。

5.問:港澳居民報名參加考試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答: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港澳居民,應當具有高中學歷或者學士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工作經歷證書、居民身份證以及中國人民和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相應報名條件認可的其他證明材料。

6.問:如何理解“會計工作年限”?

答:(1)根據200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因此,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實施後,無證上崗屬於違法行為,不能視為合法的會計工作經歷。

(2)根據財政部2000年6月65438+10月21日《關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中教育和會計工作年限的通知》(財稅[2000]16號),對會計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獲得所需教育前後的會計工作年限之和。因此,有效會計工作年限可以累計計算。

7.問:今年網上報名的方式和時間是怎樣的?

答:今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試點。部分省市全部采用網上報名,部分省市僅在部分地方市實行網上報名試點。網上註冊時記住註冊號和密碼。網上報名開放時間由各省在全國規定的統壹報名時間範圍內確定,壹般在11結束前完成。

8.問:如何區分第壹次和非第壹次考生?

答:非初試考生是指報考2007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中級水平並通過科目考試的人員。可以在註冊數據庫中搜索這些候選人的相關信息。其余候選人視為首次候選人。

9.問:跨省市報考的考生如何報名?

答:跨省市報考的考生,應在2008年參加考試的省份直接報名,並請填寫準確的檔案號等相關信息。

10問:對違規違紀的考生會如何處理?

答: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於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和《人事部關於處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行為的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考生偽造學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資格證書的,由會計考試管理機構予以處罰。

11.考試合格者的認證有什麽規定?

答:對審查合格的,我們將繼續執行按報名條件的有關規定核實並取得合格證書的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予發放合格證書。

12,問:網上報名需要註意什麽?

答:(1)報名前壹定要認真閱讀相關文件,謹慎報考。確認繳費後,本人不申請提現。

(2)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對通過互聯網錄入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

(3)考生不得冒名頂替報名,否則由此產生的糾紛由考生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考生不能同時使用新舊身份證,報名和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5)當您登錄網頁提交報名信息並得到“報名確認”信息時,即視為報名成功,逾期視為放棄報名;

(6)考生報名信息可在報名期間在線修改。壹旦確認繳費,不允許更改報名信息。

13,問:如何獲取考生報名照片?如何上傳照片?上傳照片有什麽要求和用途?

答:考生可自行拍攝報名照片,用攝像機和網上報名系統提供的照片程序上傳。

上傳的電子照片是我的近期證件照,格式是JPG。數據容量在10K以下,寬高比為114×156像素(可使用系統指定的照片處理軟件對照片進行處理,滿足上傳照片的要求。系統指定照片處理軟件自帶處理演示)。因為這種方法使用起來比較繁瑣,所以建議盡量使用攝像機來獲取照片。

上傳的照片將用於準考證、考場時間表、合格人員登記表等。照片上傳成功後,可以在報名表右下方查看自己的照片。

14,問:考生參加考試需要註意什麽?

答:請考生認真閱讀《考生須知》、《考場規則》和《違規處理規定》,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1)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必須同時具備);

(2)考生可在考前20分鐘進入考場,遲到30分鐘不得參加考試。可以交卷,考完60分鐘離開考場;

(3)考生必須攜帶藍(黑)筆或圓珠筆、2B鉛筆和橡皮。不得攜帶電子記事簿計算器、傳呼機、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4)考生必須自覺遵守考場規則。根據《違規處理規定》,違規者將被責令離開考場,其考試成績無效,其相關信息及作弊情況將向社會公布,所在單位予以辭退或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5,問:回答考試有什麽要求?

答:請仔細閱讀答題卡上的註釋,並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1)考生進入考場後,將與考試無關且不允許攜帶的物品放在考場指定位置;

(2)監考人員核對考生信息無誤後,考生在考場記錄(登記)單上簽字;

(3)考試開始後,先用鋼筆(或圓珠筆)在試卷(試卷本)、答題卡和答題卡上填寫本人姓名、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用2B鉛筆在相應位置填寫科目代碼和準考證號;

(4)如果要在答題卡上作答,必須用2B鉛筆填寫。如果要在試卷或答題卡上作答,必須使用藍(黑)筆或圓珠筆,不得使用任何塗改的物品。

(5)考試結束鈴響時,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和答題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經監考人員同意後方可離開;

(6)考生不得將試卷和答題卡帶出考場。

16,問:考前身份證和準考證丟了怎麽辦?

答:身份證丟失的考生必須在考試前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否則公安部門會出具身份證明材料(附照片)。

準考證遺失的考生應及時與當地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聯系補辦。實行全網報的地區可以從網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