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部門,包括財務與會計、開發與供應、學業與培訓、建設與服務、行政機關、高教與外事。
(2)專業部門,包括教育規劃與研究、普通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教師教育、伊斯蘭宗教教育學校、課程開發中心、聯邦學校。
馬來西亞的教師培訓:
小學教師和初中教師由教育部設立的師範學校培養,學制兩年。進入師範學校有兩個條件:壹是通過馬來西亞普通教育證書考試或職業技術教育證書考試者;第二,馬來語有學習成績,其他兩科有成績。
職業技術學校教師由職業技術師範學校培養3年。高中教師和大專教師通常由馬來西亞大學教育專業培養,學制1年。技術大學和農業大學也提供培訓教師的專門課程。此外,馬來西亞聯邦教育部教師培訓司負責各級學校教師的在職專業培訓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