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賬時填制的記賬憑證和更正錯誤的原始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其余的必須要附原始憑證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或分錄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
記賬憑證的附件要求:?
記賬憑證的附件就是所附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所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附在相應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記賬憑證上標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
根據1996年6月17日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第五十壹條規定:
(四)除結帳和更正錯誤的記帳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帳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壹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帳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壹張主要的記帳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帳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帳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復印機。
壹張復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單位***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
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擴展資料
記賬憑證的基本要求
1、審核無誤。即在對原始憑證審核無誤的基礎上填制記賬憑證。這是內部牽制制度的壹個重要環節。
2、內容完整。即記賬憑證應該包括的內容都要具備。應該註意的是:以自制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代替記賬憑證使用的,也必須具備記賬憑證所應有的內容;
記賬憑證的日期,壹般為編制記賬憑證當天的日期,按權責發生制原則計算收益、分配費用、結轉成本利潤等調整分錄和結賬分錄的記賬憑證,雖然需要到下月才能編制,仍應填寫當月月末的日期,以便在當月的賬內進行登記。
3、類正確。即根據經濟業務的內容,正確區別不同類型的原始憑證,正確應用會計科目。在此基礎上,記賬憑證可以根據每壹張原始憑證填制,或者根據若幹張同類原始憑證匯總編制,也可以根據原始憑證匯總表填制;但不得將不同內容和類別的原始憑證匯總填制在壹張記賬憑證上。
4、連續編號。即記賬憑證應當連續編號。這有利於分清會計事項處理的先後順序,便於記賬憑證與會計賬簿之間的核對,確保記賬憑證的完整。
百度百科—記賬憑證
湘潭大學計劃財務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