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等費用的明細科目設置。
妳可以單設“社會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兩個明細科目核算,也可以將社會保險費按具體費用項目分別設置“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等,具體費用項目可以按照實際交納的社保費項目確定(繳費單據上應當有列示,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2、關於交納社保及住房公積金與工資方法的所屬期銜接問題。
妳可如下進行處理:
1)每月月末,結算當月應發放的工資(也就是制作出工資單及工資匯總表),並進行會計處理
結轉工資費用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應付工資
結轉各項工資代扣款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等明細科目
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相關科目
月末,“應付工資”帳戶余額應當為次月10日應發放的工資數額。
2)每月月末,計提本月企業應當負擔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等明細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等明細科目
3)次月8日前,交納社保及住房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費等明細科目
貸:銀行存款
4)次月10日,發放上月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5)次月交納上月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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