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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收到生育津貼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生育津貼是國家規定發放給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的生活補貼,那麽企業收到生育津貼會計分錄是什麽?

收到生育津貼會計分錄

1、從社保收到錢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XX員工

2、發放給員工個人時:

借:其他應付款-XX員工

貸:應付職工薪酬

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壹般分為兩種:

第壹個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不少於98天。

第二個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壹般由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壹般為98天。

在工作中企業對生育津貼有以下處理方式:

第壹個是產假期間不發工資。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應負擔部分由公司代繳。公司收到生育津貼後扣除員工產假期間公司代繳的社會保險、公積金後剩余部分支付給員工,這種方式適用於生育津貼高於產假工資的情況;

第二個是產假期間正常發放工資。產假工資金額高於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由公司收到後留下。

第三個是產假期間正常發放工資。但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收到津貼後。公司將生育津貼高於產假工資的差額部分支付給員工,剩余部分公司留下。

這是最普遍的發放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的方式。在實際工作中還會有其他的方式,還有可能存在侵害員工權利的情況。

生育保險待遇主要有以下內容:

第壹個是生育津貼。用於保障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基本生活需要。應在女職工分娩後3個月內向相關主管部門辦理生育津貼申領手續。

公式為: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30(天)×假期天數。

第二個是生育醫療待遇。用於保障女職工懷孕、分娩期間以及職工實施節育手術時的基本醫療保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