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交接清單有如下:
1、出納憑證:包括與現金、銀行存款及其他貨幣資金有關的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2、出納賬簿: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等。
3、現金:包括庫存的人民幣和外幣。
4、支票:空白支票、支票領用備查登記簿。
5、有價證券:包括債券、股票等。來源:考試大
6、用於銀行結算的各種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商業匯票、等票據。
7、各種收款收據:包括空白收據、已用或作廢收據的存根聯等。
8、印章:包括財務專用章、銀行預留印鑒以及“現金收訖”、“現金付訖”、“銀行收訖”、“銀行付訖”、“作廢”等業務專用章。
9、會計文件:如應由出納人員保管的相關文件、銀行對賬單、合同、協議等。
10、會計用品:如報銷單據、借據等。考試大論壇
11、辦公室、辦公桌與保險工具的鑰匙,各種保密號碼。
12、本部門保管的各種檔案資料和公用會計工具、器具等。
13、各種文件資料和其他業務資料。
14、經辦未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