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的大小寫:零,壹,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萬,億。在用文字表示的中文金額中,如果數字以元結尾,則“整”(或“正”)字應寫在元之後。在“角”之後,可以不寫“全”(或“正”)字。字數中的量有“分”,在“分”之後不寫“全”(或“正”)字。
在會計核算過程中,阿拉伯數字的書寫不同於普通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