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初級會計考試的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兩科考試成績總分為100%,合格分為60%。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同壹考試年度內通過兩科考試,才能領取證書。只有壹科合格的,單科合格成績不保留到下壹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