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在未來會計期間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中:
(1)“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變動的稅後凈額”項目
(2)“其他綜合收益中不能在被投資單位未來會計期間重分類進損益的稅後凈份額”項目。
2“滿足規定條件時將在以後會計期間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其中:
(1)“其他綜合收益中滿足規定條件時將重分類至被投資單位未來會計期間損益的份額的稅後凈額”項目。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收益(損失以“-”號填列)的稅後凈額。
(3)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新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稅後凈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4)屬於有效套期的現金流量套期工具產生的利得或損失的稅後凈額(損失以“-”號填列)。
(5)外幣財務報表折算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