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財稅工作人員認為,將納稅工作做好的重要前提是對稅法的掌握,但調研發現結果並不是這樣。假設壹個剛考完註冊會計師或註冊稅務師的大學生,腦子裏都是稅法條款,但是面對財務報表可能壹片茫然,並不知道每個指標背後所揭示的經營信息和涉稅信息,稅務機關對這些指標會有什麽樣的思考和聯想,沒有經驗的累積就沒有分析判斷的思路,離稱職的稅務管理人員還有很大的差距。所以轉換稅收風險管理的思路,要將單壹重視稅法的學習和理解,轉為對本公司涉稅財務指標的關註和分析非常有必要。
現在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系統也紛紛承諾,對壹個企業上門檢查原則上不得超過壹次,國家稅務總局牽頭發布的文件中,取消了大量進企業上門核查的項目。稅務征管和檢查調整了思路,還責於納稅人,由納稅人向稅務機關申報和遞交信息,稅務機關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其行政網絡捕捉到經營信息和涉稅信息,對企業進行信息的跟蹤、分析、篩選、監控和判斷。稅務機關對企業的監管改為後臺的信息分析,所以企業也應該進行內部稅收風險管理的調整。
二、稅務機關是如何從會計報表中發掘稅收疑點的
稅務機關在構建指標時,有層級的概念。在財務分析中,著名的杜邦財務分析體系有個核心指標,就是凈資產收益率;在凈資產收益率下,有二層指標(資產負債率、資產收益率等),層層將財務指標進行分解。稅務機關在構建納稅評估風險分析指標體系時,也是使用了同樣的思路。
通常,稅務機關認為稅負率是核心指標,會抓取行業的平均稅負率。之後,每個企業也需要思考核心的二層指標。如增值稅的分析上,納稅多少的最主要影響因素顯然是毛利率,醫藥企業、煙草企業毛利率高,所以納稅多,而傳統的紡織企業則因為毛利率低而導致納稅少。而在企業所得稅上,雖然毛利率與稅負有直接的關系,但是決定所得額的還有費用率,所以稅務機關對營業費用率也是比較關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