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轉學程序的工作流程:
應用程序->;接受-& gt;審核->;轉移登記-& gt;存檔
工作要求:
1,應用。
轉出:提供轉入單位證明原件、身份證原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轄區內);轉入:提供轉入單位證明原件、身份證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轉出地財政部門的三張轉出登記表。
2.接受(立即)。負責人:業務承辦人
轉出申請人收到《XX地區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壹式三份並填寫;省外轉來的申請人領取《XX地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2份、信息卡1份,按辦證程序辦理新證;轉入省內的申請人應根據轉入登記表辦理轉入手續。
3.審查(立即)。負責人:業務承辦人及本辦公室負責人。
業務承辦人員在轉出登記表上簽字、編號、留電話,加蓋審核費章,並在全省會計信息管理系統中打印轉出信息。在省內的,業務承辦人應當在轉移登記表上簽署經辦人姓名、號碼和電話,並加蓋審核專用章;外省調入業務的承辦人在申請表上編制檔案序號,經辦人簽字並加蓋審核專用章。在《外省調入登記表》上,先電話咨詢調出的財政部門,表格上是否有調出的省級財政從業資格證書管理部門的公章,業務承辦人員在調入壹欄簽名並加蓋公章,並寫上本辦公室的電話。領取外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並在證書上加蓋相應的檔案序號。
4.轉移登記。負責人:業務承辦人
(1)轉出省外,將轉出登記表2份及打印好的表格交回申請人(免費)在轉出地辦理轉出手續,不更換。
(2)轉出省外,申請人需將轉出登記表送省廳會計處並蓋章,再到轉出地財政部門辦理更換手續。
(3)省內業務承辦單位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進行轉移登記(免費)。
(4)省外轉學,程序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頒發、換發新證相同。
5.存檔。負責人:業務承辦人
業務承辦單位將登記表、申請表、外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