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壹定行為的權利。而債務是必須為壹定行為的義務。
2、而從會計意義看,債權是指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具體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應收股利等。而債務是指由過去交易、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或個人承擔並預期會計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或個人的現時義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壹百壹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壹定行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