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解釋。行政單位新會計制度中會計科目的規定
1,資產類別號1001“庫存現金”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庫存現金。(庫存現金是指存放在單位會計部門,由出納操作的貨幣。)
2.新制度取消了“暫存款”科目,代之以2305負債類中的“其他應付款”科目,該科目用於核算行政單位除應付財政資金、應付稅費、應付職工工資、應付政府補助、應付款項以外,償還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應付及暫付款項,如存款、保證金、未納入行政單位預算管理的轉撥款、代扣代繳職工社會保險費、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