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壹般到了用人單位就簽勞動合同,但由於對合同法、勞動法及相關人事政策了解不多,簽合同時總是很擔心。那麽勞動合同應該怎麽簽,簽合同的時候應該註意什麽?壹些法律專家認為,學生應該特別註意以下事情。
勞動合同的內容應完整。勞動合同具有必備的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需要簽訂書面合同,要求守約。現在有的單位用人很不規範,不願意和員工簽訂情境勞動合同,為了逃避壹些責任,有的單位領導想辦法省事。這是對勞動者的極度不負責任。勞動者有權要求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這樣,如果發生勞動爭議,就有了法律依據。
試用期妳也要簽合同。這壹點往往被勞動者忽視。壹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壹旦試用期滿,找各種借口辭退員工。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這種方式省事又省錢,而且可以不用對勞動者承擔任何責任。
簽訂勞動合同時,要多聽、多想、多看(參考別人的合同),避免簽訂“口頭合同”、“不完全合同”、“模糊合同”和“單方合同”以及壹些危險行業勞資雙方簽訂的生死合同。
不能簽訂單方面的合同。由於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於相對弱勢的地位,相當壹部分勞動者在面對用人單位為了得到工作而制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時,可能會有很大的意見,但由於害怕得不到工作而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見。有些人委婉的提出自己的意見,但往往被用人單位拒絕後,不敢堅持自己的意見,只好先簽合同,拿到工作。但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就意味著他認可該合同,並願意遵守和履行。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在簽訂合同時使用了脅迫或者欺詐手段,只能認定為其真實意思表示,不能說這是無效勞動合同。
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1.承包單位的合法性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認真核對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以及企業登記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內容、形式和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違法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平等在訂立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實現地位平等,勞動合同才是公平的。
4.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有壹定的期限,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的內容很多。以書面形式明確具體的權利義務,有利於合同的履行。壹旦發生糾紛,也有據可查,便於糾紛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勞動合同用詞應準確、清晰、完整、通俗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模糊的詞語表達,否則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帶來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給合同糾紛的處理帶來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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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現在的5月是應屆畢業生落實工作、簽訂協議的季節,每壹個新大學生都會經歷壹段試用期。企業可以隨意延長試用期嗎?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嗎?如何簽訂勞動合同?記者昨日咨詢了勞動部門相關人員。
據介紹,畢業生需要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試用期三個時期,這直接關系到畢業生權益的維護。協議期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開始,持續至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協議終止。協議期內,雙方已確認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勞動關系。試用期主要是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時間應該是在試用期之前,而不是試用期合格之後。過去,壹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試用期勞動合同。壹旦試用期滿,找各種借口辭退。根據相關規定,試用期應與勞動合同期限壹致,勞動合同期限應在6個月以下,試用期不得超過15天;勞動合同期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壹年以上不滿二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二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九十日;勞動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但合同中約定試用期的,不單獨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試用期6-12個月,自報名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