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包裝物的賬務處理:
1、購入包裝物:
借:周轉材料—包裝物,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生產過程中用於包裝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
借:生產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3、隨同商品出售而不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借: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4、隨同商品出售而單獨計價的包裝物:
(1)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結轉成本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5、出租或出借給購買單位使用的包裝物:
(1)收取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按照壹次分攤法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3)出借包裝物收取押金,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押金。
(4)出借包裝物壹次攤銷:
借:銷售費用,
貸:周轉材料—包裝物。
周轉材料的定義是什麽?
周轉材料是指企業使用多次、逐漸轉移其價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態不確認為固定資產的材料。它們用於支持企業的運營活動,但不會長期存在於企業的資產中,而是會隨著使用逐漸減少或消耗。
周轉材料可以包括各種類型的物品,如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建造承包商的鋼模板、木模板和腳手架等。企業可以單獨設置科目來追蹤包裝物和低值易耗品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