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堅持目標、理清思路。《改革方案》提出,在建立健全政府會計核算體系時,要推進政府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適度分離並相互銜接,在完善預算會計功能基礎上,增強政府財務會計功能。《基本準則》的制定思路完全遵循了《改革方案》的要求,先構建政府會計的基本框架,以後再逐步完善整個體系。
二是立足國情、借鑒國際。在充分考慮我國政府財政財務管理特點的基礎上,吸收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改革經驗,借鑒了國外有關政府會計改革的最新理論成果。
三是繼承發展、改革創新。充分吸收現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中已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內容,堅持理論和制度創新,強化財務會計功能,準確反映財務會計信息。同時,註重與預算管理等要求相銜接、相協調。
四是科學立法、公開透明。嚴格遵循部門規章和會計標準制定程序,按照立法計劃形成征求意見稿之後,廣泛征求意見,並通過召開專家座談會、立法論證會等形式聽取專家意見,對意見比較集中的問題進行了反復論證和深入溝通,直到達成***識。
問:《基本準則》在政府會計標準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麽?
答:根據《改革方案》,我國的政府會計標準體系由政府會計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及其應用指南和政府會計制度組成。基本準則主要對政府會計目標、會計主體、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會計核算基礎,以及會計要素定義、確認和計量原則、列報要求等做出規定。具體準則主要規定政府發生的經濟業務或事項的會計處理原則,具體規定經濟業務或事項引起的會計要素變動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用指南主要對具體準則的實際應用作出操作性規定。政府會計制度主要規定政府會計科目及其使用說明、會計報表格式及其編制說明等,便於會計人員進行日常核算。
《基本準則》作為政府會計的“概念框架”,統馭政府會計具體準則和政府會計制度的制定,並為政府會計實務問題提供處理原則,為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提供基礎標準。
問:請介紹壹下《基本準則》的主要內容。
答:《基本準則》***六章62條。
第壹章為總則,規定了立法目的和制定依據、適用範圍、政府會計體系與核算基礎、基本準則定位、報告目標和使用者、會計基本假設和記賬方法等。
第二章為政府會計信息質量要求,明確了政府會計信息應當滿足的7個方面質量要求,即可靠性、全面性、相關性、及時性、可比性、可理解性和實質重於形式。
第三章為政府預算會計要素,規定了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余3個預算會計要素的定義、確認和計量標準,以及列示要求。
第四章為政府財務會計要素,規定了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費用5個財務會計要素的定義、確認標準、計量屬性和列示要求。
第五章為政府決算報告和財務報告,規定了決算報告、財務報告和財務報表的定義、主要內容和構成。
第六章為附則,規定了相關基本概念的定義,明確了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