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註意的是,會計主體和經濟法人不是同壹個概念。壹般來說,會計主體可以是法人,也可以不是法人,如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
如果甲、乙、丙三方準備成立甲公司,這個特定的甲公司就成為會計主體。只是以A公司名義進行的相關活動,如采購原材料、支出生產工人的工資、銷售產品等。,都是A公司的核算範圍,而作為A公司投資人的甲、乙、丙方的相關經濟活動,並不是A公司核算的內容,而是為A公司提供物資的其他公司的經濟活動,這樣,作為A公司的會計,核算的空間就被定義為A公司,即僅以A公司的名義進行各種經濟活動的核算, 從而將A公司與A公司的投資者、貸款給A公司的銀行以及與A公司有或沒有經濟往來的其他公司嚴格區分開來 ..另壹個公司是另壹個會計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