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壹般原則進行會計核算。在不違背《企業會計準則》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具體核算辦法。
(二)小額貸款公司應按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明細科目的設置,在不違反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據需要自行確定。
(三)小額貸款公司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當只填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四)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對會計要素進行計量時,壹般應當采用歷史成本
(五)小額貸款公司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編制和對外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財務會計報告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
(六)財務會計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註組成。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表;相關附表包括資產減值準備明細表、小額貸款余額變動表等。
小額貸款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應註明:小額貸款公司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簽名並蓋章。
二、相關會計科目
小額擔保公司常用會計科目表.doc (71.5 KB, 下載次數: 7)三、相關科目解釋
1.存出保證金
本科目核算小額貸款公司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本科目可按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2.應收手續費及傭金
本科目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應收取的手續費和傭金,並按照債務人及業務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發生應收手續費和傭金,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手續費及傭金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的債券、貸款等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可按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後的結果:
(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
(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3)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僅適用於金融資產)。
攤余成本是用實際利率作計算利息的基礎,投資的成本減去利息後的金額。
期末攤余成本=期初攤余成本+投資收益-應收利息-已收回的本金-已發生的減值損失該攤余成本實際上相當於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賬面價值攤余成本實際上是壹種價值,它是某個時點上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
4.應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發放貸款等應收取的利息。應按借款人進行明細核算 5.壞賬準備本科目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可按應收款項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於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於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企業只能采用備抵法核算壞賬損失。
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有應收款項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和個別認定法等,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壞賬準備提取方法壹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企業在確定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時,應當根據以往的經驗、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等相關信息予以合理估計。除有確鑿證據表明該項應收款項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下列各種情況壹般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1)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2)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3)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4)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表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企業對於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查明原因,追究責任。對有確鑿證據表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如債務單位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發生嚴重的自然災害等導致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付債務的、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超過3年仍然無法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其他足以證明應收款項可能發生損失的證據等,根據企業的管理權限,經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或經理會議或類似機構批準作為壞賬損失,沖銷提取的壞賬準備。
某小額貸款公司從2007年年末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的提取比例為5%.該年末應收賬款借方余額為200000元;2008年度確認壞賬4800元,年末應收賬款借方余額為300000元;2009年,收回已確認的壞賬4350元,年末,應收帳款的借方余額為120000元。假定該公司沒有其他有關壞賬的業務,要求采用應收帳款余額百分比法計算2009年末應計提的壞賬準備。
6.貼現資產
本科目核算公司辦理商業票據的貼現業務所融出的資金。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小額貸款公司辦理的貼現業務融出的資金,在資產負債表“發放貸款及墊款”中合並列示。
7.貸款
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規定發放的各種客戶貸款,包括質押貸款、抵押貸款、保證貸款、信用貸款等。可按貸款客戶、類別、期限分別“本金”、“利息調整”、“已減值”等進行明細核算。
8.貸款損失準備
本科目核算公司貸款的減值準備,可按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資產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已計提貸款損失準備的貸款價值以後又得以恢復,應在原已計提的貸款損失準備金額內,按恢復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