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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凳和會計

新會計準則中固定資產的定義是:

“固定資產,是指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管理而持有的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資產:(1);(2)使用壽命超過1年;(3)單位價值更高。”

新標準沒有規定本單位價值較高的標準,具體單位可以自行選擇。壹般來說,公司的電腦都包含在固定資產中。對於壹般計入“周轉材料”的傳真機、桌椅等“低值易耗品”,那麽就選擇五五分轉售法或多次轉售法進行攤銷。

具體要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如企業規模、收入水平等)選擇適合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