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賬戶需要根據實際業務設置;
2.根據業務(票據收付)準備會計憑證;
3.根據會計憑證的科目、借款方向、金額登記明細賬,計算各明細科目的金額和余額;
4根據會計數據,準備費用分攤、稅款計提、工資計提等轉賬憑證;
(收集成本,計算生產成本,銷售成本等。)
5.登記明細賬,計算各科目的金額和余額;
結轉損益賬戶,計算損益。
6.按科目匯總所有會計憑證,編制科目匯總表;
7根據賬戶匯總表登記總賬,計算總賬中各賬戶的金額和余額;
8.總賬與明細賬壹致;
根據總賬數據和明細賬數據,編制會計報表,納稅申報,申報納稅。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依據,借助專門的技術方法,對某壹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和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經濟管理活動。在古代,這是壹個會議。中國從周朝開始就有專門的會計室,負責稅收、貨幣等財務工作,進行月度計劃和年度會議。也就是說,每個月算作“計劃”,全年算作“會議”,兩者合起來就成了“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