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領證須知:
壹般在當地財政局領取。某些地方會有財政局制定地方領取,具體領取地址請關註考試成績公布後考試大會為大家整理發布的的各地區考試證書辦理通知。
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財政或者人事部門。
中級職稱證書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