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辭退補償金會計分錄
計提時:
借:生產成本(壹線工人薪酬)
制造費用(生產管理人員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人員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薪酬)
研發支出(從事研發人員的薪酬)
在建工程(從事工程建設人員的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支付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是企業會計科目中負債類科目之壹。核算企業根據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種薪酬。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
非貨幣性福利
、
其它與獲得職工提供的服務相關的支出
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辭退員工需要支付多少補償金?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註意:經濟補償金與賠償金不壹樣,賠償金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員工因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而向對方支付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