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科目設置合法性原則規定: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財政部門制定的會計制度法規中規定的會計科目來設置本企業適用的會計科目;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以及對外提供統壹的財務會計報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設、減少或合並某些會計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