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醫院財務職責:
(壹)、在院長領導下,負責編制醫院財務預決算;經院長批準後實施。
(2)、負責醫院的財務管理,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開源節流,勤儉辦事業,積極組織各項收入,防止收入和記錄的泄露,嚴格控制支出。
(三)、按照會計制度,搞好會計核算,為經濟管理和經濟決策提供準確的會計數據和經濟信息。
(四)、加強財產物資、貨幣資金、債權債務的核算和管理,參與簽訂經濟合同和承包合同。
(5)按時報送會計報表、財務計劃和財務分析。對經濟前景和活動進行科學預測,參與經濟決策。
(6)、對醫院的財務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實施財務監督檢查。
(七)、負責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並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會計技術職務的考試。
(八)、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