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帳卡核對
賬戶——憑證核對——是指核對會計賬戶記錄的時間、內容、金額是否與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壹致,記賬方向是否壹致。
記賬後,應將賬簿記錄與記賬憑證進行核對,確保賬實相符。
(2)賬戶對賬
對賬——指核對不同賬簿之間的賬簿記錄是否壹致。
對賬包括以下內容:
1.圖書分類中相關科目的平衡檢查。
根據“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和“有借必有貸,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分類賬簿中所有賬戶的期初余額、本期發生額、期末余額之間存在對應的余額。
2.圖書總分類與其附屬分類核對。
總賬本期的借貸金額和期末余額應與明細賬的借貸金額和期末余額之和進行核對。
3.總分類帳簿和序時帳簿的核對。
主要檢查庫存現金總賬、銀行存款總賬的期末余額與現金賬簿、存款日記賬的期末余額是否壹致。
4.檢查圖書的詳細分類。
會計部門的財產物資明細賬的期末余額應與保管和使用部門的有關財產物資明細賬的期末余額相壹致。
(3)核實賬目和事實
賬實核對是指各種財產物資、債權債務的賬面余額與實際發生額之間的核對。
賬戶驗證的內容主要包括:
1.現金賬面余額與庫存現金是否壹致。
現金簿的賬面余額應與每日終了時的實際現金庫存相符,不得以白條沖抵現金或挪用現金,每月結算壹次。
2.存款日記賬的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是否壹致。
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壹般每月至少核對壹次。
3.各財產物資明細賬的賬面余額是否與財產物資的實際金額相符。
材料、產成品、固定資產明細賬的賬面余額應當與實際發生額核對。
4.債權債務明細賬的賬面余額與對方單位的賬面記錄是否壹致。
所有應收賬款、應付賬款、銀行貸款和其他結算資金,以及應交稅費等。,應定期派人與有關單位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