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協調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行政事務,制定局機關內部管理制度;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起草重要文件和報告;承辦宣傳、統計、保密、接待、信訪、安全、提案辦理、信息化建設、政務公開、計劃生育、後勤服務等工作。;承辦或監督主任辦公會議決議的實施。
第二,土地管理部分
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和用地規劃的審批;擬定項目用地的規劃設計條件;承擔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內容的審核;承辦城市規劃區內建設用地性質變更、土地出讓和臨時用地審批;承擔非強制性詳細規劃設計方案的招標和審批工作;承擔建設項目的規劃和審計;負責土地容積率的管理;參與建設用地糾紛和違法用地的調查處理;參與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工程)的可行性論證。
三、項目管理部
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含臨時工程、大型戶外廣告)申請條件審查,擬定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條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建設項目設計方案的審查和審批;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審批;承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審核;承辦市財政委托的政府性基金收繳工作;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規劃放線、驗線和批後管理;負責建設項目容積率的管理;參與違法建設項目及相關問題的調查處理;參與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四。綜合管理科
承擔規劃條件的審核工作;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核定工作;承擔新項目容積率的核定工作;負責“壹書三證”的發放;參與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承擔商務會議策劃的前期工作,起草會議紀要並監督實施;負責計劃和批準月度報告和計劃業務外部統計報告;承辦業務檔案的移交。
動詞 (verb的縮寫)測繪管線段
承擔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工程管線、城市道路及相關構築物的規劃設計條件的擬定和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批準;承擔相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審核;負責城市規劃區內測繪單位的資質認定和測繪市場的管理;負責組織市政工程的放線、驗線和批後管理;參與相應業務範圍內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不及物動詞城鎮規劃和管理科
負責宣傳和貫徹有關城鎮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和監督縣市區和屈原管理區鎮和集鎮的規劃(修編)和實施;指導新農村建設規劃;指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的編制;組織縣市區城鎮規劃管理人員的技術培訓;承擔城市規劃統計報表的上報工作。
七。規劃科
負責起草和實施年度指令性準備計劃;負責全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審查和規劃設計市場的管理;承擔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強制性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設計的審批;承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相關工作;承擔專業技術文件的起草、審核、批準和策劃工作;承擔城鄉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參與編制國土規劃、區域規劃、流域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八。財務審計科
承辦局系統年度部門預算和決算;承擔局機關建設資金、業務經費、專項資金和預算外資金使用計劃的起草和審批;承擔局系統內部審計、會計核算、財務監督檢查和固定資產清查核實工作。
九。監管監察組(信訪組)
負責宣傳和貫徹有關城鄉規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檢查各分公司行政許可和規劃執法的合法性;監督查處城市規劃區內的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承擔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審批工作;承辦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批工作;承辦行政訴訟案件;承辦縣市區規劃管理方面的行政復議工作;負責本局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承辦案卷的移交;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各種形式的信訪事項;監督來信來訪的處理;協調處理與信訪相關的突發事件;承擔建城、驗城等中心工作;承擔控制違法拆遷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與市違法拆遷主管部門的聯絡和協調;負責全市各級拆違隊伍的指導和管理;承擔違法拆遷的日常評估工作。
X.人事科
擬訂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制度,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和指導行業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負責政治思想、法制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老幹部管理工作;承辦或督促落實局黨組會議決議。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