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寧波發布了寧波電子專用發票試點工作公告,當然電子專票樣式和使用方法等也做了相關的規定,本月伊始已經開始實行了,這壹政策也是經國稅局批準的,不僅能夠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還能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按照寧波市率先試點電子專票的相關規定,目前使用電子專票的會計還是需要註意壹些事項的,下面我們就來具體了解壹下。
1.電子專票格局為OFD格,非PDF格局,需求下載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
目前,試點交稅人應當運用稅務UKey開具電子專票,稅務機關向試點交稅人免費發放稅務UKey。
Ukey開具依托的經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服務渠道開具,格局為OFD格局。需求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版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2.電子專票只能紅沖,不能報廢
試點交稅人開具電子專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間斷、出售折讓等景象,應當憑增值稅發票辦理體系校驗經過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開具紅字電子專票。
試點交稅人在開具紅字電子專票時,無需追回已開具的電子專票及其紙質打印件。
3.電子專票領票數量和紙質專票合並判別標準,限額同紙質專票
稅務機關按照電子專票和紙質專票的合計數為試點交稅人核定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數量。電子專票和紙質專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稅控體系)最高開票限額應當相同。
4.電子專票用處承認和紙質的相同
受票方取得電子專票用於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或請求出口退稅、代理退稅的,應當登錄增值稅發票歸納服務渠道承認發票用處。
5.電子專票文檔需求保存
按照《財政部
國家檔案局關於規範電子會計憑據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財會〔2020〕6號)要求,單位以電子會計憑據的紙質打印件作為報銷入賬歸檔根據的,有必要壹起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會計憑據。
交稅人以電子專票的紙質打印件作為稅收憑據的,應當壹起保存打印該紙質件的電子專票。
6.電子專票非強制運用
試點交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既能夠開具電子專票,也能夠開具紙質專票。受票方討取紙質專票的,試點交稅人應當開具紙質專票。試點交稅人由寧波市稅務局在交稅人自願參與試點的基礎上選擇確定。
試點交稅人在試點期間開具電子專票的受票方僅限於寧波市稅務局管轄範圍內的交稅人。
7.電子專票查詢真偽網站和紙質專票相同
單位和個人能夠經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渠道對電子專票信息進行查驗。
電子專票當然有很多優勢,再也不必憂慮暗碼區超框了;再也不必憂慮發票丟失了;再也不必消耗郵寄本錢了;再也不必憂慮發票專用章蓋錯位了。
當然,很多人憂慮電子專票重復報銷的問題。
其實這個並不必太憂慮,電子專票反而比電子普通發票更不會出現重復報銷的事情,由於每壹張專票我們都要在增值稅發票歸納服務渠道承認用處,不管是抵扣、不抵扣仍是退稅,每壹張用處承認的進程就是查驗和查重的進程。
關於電子專票使用要點,就給大家介紹到這裏了,未來財務核算的趨勢都是全流程無紙化,作為會計核算重要的原始憑證。電子專票的實施和普及為無紙化核算提供了必要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