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證考試報名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考試要求
國家實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制度。有的省份壹年壹次考試,大部分省每年分別在上下、半年設立兩次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約在每年的4月和11月考試;12月和6月報考(不過各個地區的考試時間不大壹樣,要仔細詢問當地的情況,不要錯過考試報名時間)。
財政部辦公廳發布了《關於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9號)。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33號)和《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準則的通知》(財會3號)的有關規定,財政部對2005年制定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中《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大綱》和《會計基礎考試大綱》有關內容進行了修訂,《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大綱》未作修訂,繼續使用。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會計從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