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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的趨同與差異

摘 要 財政部於2011年10月頒布了《小企業會計準則》,該準則相比《企業會計準則》,極大地簡化了會計核算,並與《企業所得稅法》保持了較高程度的統壹,簡化了小企業的所得稅納稅工作。但會計核算規範與所得稅法無法做到完全壹致,比較分析《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的處理差異將有利於小企業會計準則的順利實施。

關鍵詞 小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會計準則; 企業所得稅法; 比較

《小企業會計準則》將於2013年1月1日正式執行,該準則基本以現行的《企業所得稅法》為導向,其理念為盡量使小企業會計核算規定和企業所得稅法統壹,把小企業的所得稅納稅調整減少到最低,目的是為了提高小企業實施這部準則的積極性和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實用性。在此理念下,《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各項經濟業務的處理和《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大部分是完全壹致的,和《企業會計準則》相比較而言,大大簡化了小企業的納稅工作;但由於會計核算和所得稅法考慮的因素並不完全重合,會計核算和所得稅法對某些業務的處理仍存在差異,還需要進行納稅調整。所以,分析和總結小企業會計核算和企業所得稅法的壹致和差異,將利於會計人員更有效地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

壹、《小企業會計準則》對會計業務處理的原則和思路

《小企業會計準則》是以服務小型企業為背景的,其對會計業務處理的核心原則就兩個字“簡化”。在這個原則下,《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對會計業務的處理思路包括:

(壹)盡量減少小企業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

考慮到小企業會計人員的從業素質相對較差,為了便於會計人員操作,也為了稅務和金融機構更真實和方便地了解小企業的會計信息,《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很多業務進行了簡化,如不用進行資產減值風險的估計、對固定資產後續支出的資本化和費用化不用進行職業判斷、均采用未來適用法處理會計調整事項、對資產使用年限的判斷空間縮小等。

(二)只采用歷史成本計量屬性

《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沒有使用目前在《企業會計準則》中使用的公允價值和現值計量屬性,如分期收款銷售時不考慮未來現值、長期債券溢(折)價攤銷時采用直線法而不采用實際利率法等。這主要考慮到小企業會計業務相對金額較小,即使不考慮公允價格變動和折現的因素,對企業經營狀況的真實性影響也不大;而且公允價格和現值存在計量難度,這樣做也是為了減少會計核算的難度。

(三)采用交易觀反映經濟業務

《企業會計準則》在某些業務上采用了資產負債觀,而不是現時的交易觀,這和企業所得稅法是存在差異的。《小企業會計準則》為了減少納稅調整,均采用交易觀,反映現時的壹個狀況,如對所得稅的計算采用應付稅款法,和企業所得稅法保持了壹致。

二、《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的壹致性

《小企業會計準則》與《企業所得稅法》對大部分業務的處理是完全壹致的,之所以還需要總結兩者之間的壹致性,主要是站在會計從業人員的角度來說的。2007年1月1日《企業會計準則》開始執行,絕大部分會計人員對《企業會計準則》已經深入學習、充分接受,而《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在不少方面是存在差異的,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可能會計人員已經習慣了這些做法。但如果會計人員換到小企業,將來執行《小企業會計準則》就有必要學習、比較《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準則》,而《小企業會計準則》在很多方面和《企業所得稅法》保持壹致,這與《企業會計準則》是不同的。只有了解分析這壹情況,才便於會計人員的工作。所以,下文總結的《小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所得稅法》的壹致性,是以《企業會計準則》為參照的。

(壹)對資產損失的處理采用直接轉銷法,和所得稅法完全壹致

《企業會計準則》要求進行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是對未來風險的壹種合理估計,按照謹慎性原則提前作為費用反映,但所得稅法是基於現時的情況,只有當實際發生了損失才允許扣除。《小企業會計準則》對包括應收賬款、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內的所有資產發生損失時均采用直接轉銷法,不再根據職業判斷為未來風險計提“減值準備”,而在實際發生損失時提供有效證據進行申報,直接作為費用記入當期損益,並做稅前扣除,這和企業所得稅法是壹致的。

(二)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均采用成本法,和所得稅法壹致

《企業會計準則》對長期股權投資按情況不同要求分別采用成本法或權益法,在權益法下,投資收益的會計處理和企業所得稅法存在差異,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在《小企業會計準則》中,對長期股權投資壹律采用成本法,在實際取得股利時記入當期“投資收益”,這與所得稅法處理完全壹致。

(三)對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生物性資產的入賬成本和折舊(攤銷)年限的處理與所得稅法規定壹致

《企業會計準則》中對自建固定資產要求判斷“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通過職業判斷的“預定可使用狀態”並非壹定就是“竣工”時點;對資產的折舊(攤銷)沒有規定方法和年限,而要求職業判斷,即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判斷使用年限平均法或加速折舊法,折舊年限也根據每個企業情況不同可自行判斷。這使得會計處理結果和所得稅法規定往往不壹致,需要進行納稅調整。《小企業會計準則》對自建固定資產的時點截止以“竣工”為準,與所得稅法壹致;對資產的折舊(攤銷)方法要求通常要采取年限平均法、最低折舊年限要考慮稅法要求,以稅法規定的最低年限為準,也就是保持和稅法壹致。

(四)對固定資產後續支出的處理與所得稅法保持了壹致

《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對固定資產後續支出進行職業判斷,區分資本化支出和費用化支出,資本化支出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小企業會計準則》中減少了職業判斷,將後續支出劃分為日常支出和大修理支出,將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進行分攤處理,與所得稅法相壹致。

(五)對長期借款的利息計提處理與所得稅法壹致

《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在資產負債表日對長期借款計提利息,而《小企業會計準則》要求在應付利息日計提利息,應付利息日不壹定是“資產負債表日”,但其利息的計提時點和所得稅法保持了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