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無形資產可分為廣義和狹義。廣義的無形資產包括貨幣資金、應收賬款、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專利權、商標權等。因為它們沒有物質實體,所以表現為壹些法律上的權利或技術。但無形資產在會計上通常是狹義的理解,即專利權、商標權稱為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沒有實物形態的特殊資產,是企業生產經營不可缺少的獨特資源。
無形資產主要包括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商標權、版權、特許經營權、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還包括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技術、管理、形象、品牌、制度和創新能力等等。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壹的,符合無形資產定義中的可辨認性標準:
1,可從企業中分離或分割,可單獨或與相關合同、資產或負債壹起用於出售、轉讓、許可、租賃或交換。
2、來源於合同權利或其他法定權利,無論這些權利是否可以從企業或其他權利義務中轉移或分離。
商譽不是無形資產。
特點:
1.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能夠帶來未來經濟利益;
2.它沒有物理形態;
3.它是可識別的;
4.屬於非貨幣性資產。
無形資產的確認條件(即資產的確認條件)
(1)該資源的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資源的成本或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比如企業中人力資源的成本或價值無法可靠計量,這也是不能確認為資產的原因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