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行的會計準則中,哪些科目是可以在報表中單獨列示的?
現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規定了會計主體可以根據自身管理和核算的需要,自行拆分、合並會計科目,也可以自行設置會計科目,但在向國家、上級管理部門報表中和向社會公眾公布的信息中,應當使用統壹的會計科目。壹般總賬科目和國家財政部門統壹規定的會計科目都可以在報表中單獨列示的。如果是會計主體給單位領導人和自身管理的需要設定的二級科目壹般只在內部使用。 只要按著國家和有關部門相關報表的要求填報就可以了。 但有的報表,將現金和銀行存款等列示為貨幣資金,將庫存商品、原材料、半成品、產成品、低值易耗品等列示為存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