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結賬程序
1.結賬前,對本期(65438+2月)發生的所有經濟業務進行登記和核算,並保證其正確性。對於發現的錯誤,要采取適當的方法加以糾正。
2.在充分記錄本期(65438+2月)經濟業務的基礎上,按照權責發生制的要求,調整相關賬戶,合理確定應計入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3.將所有損益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並平衡所有損益科目。
4.計算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當前金額和余額,並將其結轉到下壹年度。
上述工作完成後,可以根據總賬和明細賬的本期發生額和期末余額分別進行試算平衡。
三、年終結賬方法的要點是:
1.對於需要計算本年累計發生額的明細科目,12年末的“本年累計發生額”為全年累計發生額,全年累計發生額在下欄用雙紅線標註。
2.總賬賬戶通常只需要結算月末余額。年終結賬時,為了全面反映全年各項資金運動的全貌,核對賬目,各總賬科目應註明年度發生額和年末余額,在匯總欄註明“本年合計”字樣,並在合計金額下的欄內劃壹條雙紅線。
3.年終結賬時,有余額的賬戶應結轉下年,並在匯總欄註明“結轉下年”字樣;在下壹會計年度新建相關賬戶第壹行的余額欄中填寫上年結轉的余額,並在匯總欄中註明“上年結轉”字樣,以便年末有余額的賬戶余額在賬戶中如實反映,避免將有余額的賬戶與無余額的賬戶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