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有:會計主體是能動的認識和改造會計客體的“會計人”;單獨進行核算的經濟實體(企業);會計工作為之服務的單位;指具有獨立資金和經營業務,單獨進行核算的單位。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信息所反映的單位,壹個會計主體是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的任何單位或組織。企業作為壹個會計主體,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獨立地記錄和核算企業本身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而不能核算、反映企業投資者或者其他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
會計分類:
會計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不同,又分為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前者是對會計要素具體內容進行總括分類,提供總括信息的會計科目,如“應收賬款”、“原材料”等科目,後者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壹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科目,如“應收賬款”科目按債務人名稱設置明細科目,反映應收賬款具體對象。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 會計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