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增值稅會計分錄
申報增值稅會計分錄:當月交納當月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銀行存款。小規模納稅人,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企業預繳增值稅,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貸:銀行存款。月末,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的手續:申請。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國家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報告,並提供合格辦稅人員證書,年度銷售(營業)額等有關證件、資料,分支機構還應提供總機構的有關證件或復印件,領取《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壹式三份。 納稅人應當按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所列項目,逐項如實填寫,於十日內將《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報送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報批。 納稅人報送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報有權國家稅務機關批準後,在其《稅務登記證》副本首頁加蓋"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確認專章。納稅人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壹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 壹般納稅人的年檢:壹般納稅人必須按照國家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進銷項稅額,提供納稅資料,及時足額繳納應納稅款,依法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並接受國家稅務機關組織的每年壹次的壹般納稅人資格查驗和管理。 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納稅人,以壹個月為壹期納稅的,於期滿後十五日內申報,以壹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為壹期納稅的,自期滿之日起五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壹日起十五日內申報並結算上月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