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壞賬準備會計分錄:
撤銷壞賬
借:應收賬款等
貸:壞賬準備
收回賬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等
企業因壞賬(如,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遭受的損失為壞賬損失或減值損失。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對應收款項的賬面價值進行評估,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應當將減記的金額確認為減值損失,同時計提壞賬準備。
應收款項減值的兩種核算方法:
直接轉銷法
實際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同時直接沖銷應收款項,即借記“信用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等科目。
備抵法
按期估計壞賬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建立壞賬準備,待壞賬實際發生時,沖銷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和相應的應收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