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統壹總行財務制度。統壹總行財務制度是實現財務集中管理的重要措施。為了保證各子公司按照總公司制定的程序協同運作,需要用制度來規範。對於財務集中管理,必須制定明確的制度,做到有法可依,保證其順利實施。包括統壹的會計制度、統壹的投融資管理和利潤分配制度、統壹的資金管理制度和統壹的預算制度。
(3)加強內部審計和檢查。加強內部審計和檢查是總行推進財務集中管理的重要手段。內部審計在現代企業集團管理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過內部審計,確保子公司會計信息的真實性,確保各項內部控制得到有效實施,確保各子公司認真貫徹執行總行的政策、方針和管理措施,確保財務集中管理的實施效果。
(4)信息處理的速度和質量有所提高。以前各全資子公司進行各自核算,然後層層上報,信息傳遞速度慢,不能適應信息化社會的節奏。通過集中核算,減少信息處理環節,提高信息傳遞速度,提高信息時效性。另壹方面,會計、管理、稅務、IT等各類專家可以集中到信息中心,信息的有用性會大大提高。
(五)對經營者形成激勵和約束。在全資子公司自行處理會計信息的情況下,會計信息很容易被人操縱。下屬公司為了顯示經營業績,往往粉飾經營數據,甚至提供虛假數據,導致企業集團資產賬實不符。實行會計集中管理後,信息中心處於中立地位,提供有說服力的指標,作為鼓勵和獎勵全資子公司員工的依據。
(6)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財務是為企業管理服務的,財務制度的變化隨著企業治理結構的變化而變化,並在企業管理中發揮作用。現代企業制度的產生要求財務集中管理,實現財務集中管理也要求企業集團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因此,為了實現子公司的財務集中,企業集團必須建立公司治理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