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額支出申報:凡支付金額在5000元以上(發放職工工資、津補貼、獎金等除外)必須向市局申報,待同意後付款。
3、資金調度使用:每日應根據銀行對帳單余額情況合理安排使用資金;對類、款、項科目之間的大額余款,應提出資金使用建議,合理安排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做好原始憑據的交接:每月25-30日將當月的票據報送市局核算中心。市局核算中心會計應認真核對、審核原始憑據的張數、金額及科目之間金額的調整,並填寫交接清單。
4、現金歸存銀行,不得坐收坐支現金:當天收入金額較大且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及時歸存銀行,確保資金安全,避免坐收坐支現金。
5、固定資產管理:認真做好購買物質的管理,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物質應及時登記使用單位及使用人,切實加強資產的管理。
6、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管庫存現金、金銀和各種有價證券、印章、空白收據和支票。
7、加強現金管理:不能以“白條”抵庫,現金支付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零星支出,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應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工程款壹律以銀行存款帳戶支付給施工單位,不得以現金、銀行存款帳戶轉付給個人。
8、加強票據的管理。各單位應以縣(市)氣象局、防雷中心為核算單位分別購買經營性收據和非經營性收據。嚴禁將氣象局與防雷中心購買的經營性收據、非經營性收據混用。